【全职/叶黄】《晴江》29

大黄小叶,架空养成。

 

前篇见归档。

 

29

 

有一类人,极端愤怒亦或焦虑时反而会愈发清醒,就像有些人可以和人对骂三百回合妙语连珠而不是事后气消了才能想出反驳的话来,就像有些人压着死线赶进度反而灵感如同鱼吐泡泡,咕嘟咕嘟起劲的往外冒,按都按不住。这场完全出于刘朗惯于逞英雄气概以至于惹来事端的荣耀竞技场约战,一度完全没被叶修放在眼里,准确的说他应下这件事,无外乎是他正想打瞌睡而被人递了个枕头,当日刘朗听过叶修提出的条件后其神情之匪夷所思至今令叶修念念不忘,也不怪他,毕竟放着新款手机不要却上赶着要给人当家教,怎能不被人怀疑是学习学傻了,不好为人师一把就无处发泄呢。

 

可现在这事情完全变了质,叶修那是心口堵着一口气,把战矛当成了冲锋枪使,只等谁冲上来就直接对着脑袋突突突一通了事。然而就在刘朗等人以为叶修吃错了药要玩一把个人英雄主义的时候,他们惊讶的发现叶修看似冲上去送死,其实还是没脱出他们早先练过的战术体系,只不过是叶修没打招呼上来就用了最铤而走险的一种。

 

一场下来叶修全程大爆手速面无表情,团队对话框里的指示一连串的往外蹦,完全不给自己的队友一丁点喘息的时间。幸好经过前段时间的“拉练”,刘朗也好他的两个小跟班也好,还有叶修完全不熟的一位别校外援也好,都成功脱离了不入门的菜鸟范畴,至少摸到了叶修级别水准的门框。心惊胆战有过,手忙脚乱也有过,但对方却比他们更心惊胆战加手忙脚乱,到了最后几乎就是碾压吊打,对面全军覆没的时候叶修这边还剩两个半人站在场上,叶修就是那半个,由于前期冲的太猛把自己当饵,现今只剩下一丝血皮。

 

几乎要冲破屏幕的荣耀二字蓦地弹出,除了叶修之外的四个人齐齐爆发出一声欢呼,以至于网吧一层楼的人全往这边看,还有些原本就围在他们身边看热闹的人也闹腾起来,有吹口哨的,有喊着再来一局的,也有唯恐天下不乱,直接对着一败涂地的对面开嘲讽的,更有那碎嘴的看出叶修等人一副没长开的少年模样,问了句年龄,得知是初中生碾压高中生之后更是乐的不行,看那架势这场竞技场足够成为他们未来一个月嗑闲打屁的谈资。

 

三十五中的那个染黄毛的男生大约是和刘朗差不多的小头目,这边夏晓忠蹬鼻子上脸的在原地丢人现眼,好像生怕对方不会把他按地下揍一顿一样的狂拉仇恨,煽动的刘朗也热血上头,过来拉着一直没说话的叶修说:“咱要不再来一局?”叶修没理他,拔了账号卡就站起来摆出一副要走人的架势,“事先说好了,打赢就算完,别忘了你答应我的事,今天就这样,我先走了。”说完就不顾刘朗的挽留,挥一挥衣袖,除了账号卡没带走一片云彩。

 

一场5v5打下来没多久,出门的时候天色仍亮,叶修把方才为了方便操作而撸起的卫衣袖子放下来,插着兜慢悠悠的走,准备去不远处的公交车站。方才那场的确打的尽兴,过程中叶修称得上全力以赴,以驱赶脑内不合时宜的心浮气躁,这会儿鸡血褪去,孤零零的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叶修突然就想起了他和黄少天最早相遇的那个冬天的晚上。

 

其实纵使他再早慧,人的记忆总是有限,记不得太多细枝末节,而他随着时光洪流向前追溯而去,最早的节点就好像一幕被永久保存下来的电影片段,只要按一下播放键,它就会一点一滴的全盘重播,尽数还原。他记得那时候黄少天穿着不抗风的旧棉衣,哆哆嗦嗦的在街上近乎小跑的移动着,他记得黄少天走过来问他是不是走丢了,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说这些话的时候热气化成的白雾挡住了叶修的视线,叶修当时只觉得黄少天说他对感到陌生的那一类人。

 

他出身优渥,上的是贵族幼儿园,见过的大人非富即贵,又或者对他毕恭毕敬。而黄少天一看就没有钱,像是偶尔外出坐车路过,会蹲在路边等活的那种外地打工仔,他甚至还操着一口不够标准的普通话,可就是这样一个人,拉着叶修的手给他买包子,带他去派出所联络家人,最后竟然还决定要亲自养他。

 

后来他在上学的日子里,在语文课上,思想品德课上,还有各种课外书里看过许多所谓的“感人故事”,他做阅读题的时候背八股一样的往上填“这种大公无私的高尚品格值得我们永远铭记和学习”,写完最后一个句号的时候他想,高尚、伟大、无私这些词乍听之下安到黄少天头上会无比奇怪,可细究之下,却是同一码事。于是在很多次要回答你最崇拜的人这种问题的时候,在作文里写你记忆最深的一件事的时候,叶修无数次都想把黄少天提出来讲一讲,再写进去,但最后他都按捺住了这股子冲动,原因无他,大概就是一种自己也不自知的占有欲。

 

他恨不得全世界都真的认为且相信黄少天是他的亲哥哥,他们骨血相融,一母同胞,而非是一场命运的玩笑给硬推到一起去的陌生人。

 

公交车站离得不远,过两条马路走回嘉世中学门口就是,叶修想到回家以后只有自己一个人过夜,又分心去琢磨了一下晚饭的问题,他路过了一个卖煎饼果子的小铺子,正在犹豫要不要进去买一个带回家当晚饭,背后传来一阵乱糟糟的脚步声,一回头,居然是刘朗一行人跟了过来。

 

“你走的够慢的啊,干嘛呢?”刘朗话说的不错,他放走了叶修之后就后悔,想着之前答应夏晓忠他们打赢了就去大吃一顿,结果自己一个不留神把功臣给放走了,这在刘朗义薄云天的三观定义里是绝对不能容忍的问题。他本想着叶修临走前那副火烧眉毛的行色匆匆,指不定出门就撒腿开跑了呢,他却不知道叶修是边走边胡思乱想,步调因此就慢下来,刚好被他们截了个正着。

 

“买饭。”叶修本就不是愿意多说话的性子,对着刘朗尤其言简意赅,说完他就要掏兜拿钱买煎饼,刘朗一伸手把他给揽住了,“哎吃什么煎饼果子!看不起谁啊!走着,为了庆祝咱们答应了那帮瘪三,吃顿好的去。”

 

刘朗话音刚落,另外三人就开始七嘴八舌的讨论起吃什么来,听意思刚刚一路上他们也是在纠结这个问题,有说要吃火锅的,有说要吃自助的,最没出息的夏晓忠说要去肯德基吃全家桶,刘朗摸了摸下巴说:“吃就吃点热闹的,要不撸串去吧?”撸串在刘朗眼里是个特别有江湖气息的行为,他说完,第一个转头征询叶修的意见,俨然已经抛弃了大哥架子,把叶修捧上了天。

 

叶修方才陷在回忆里走不脱,七上八下的没个结果,但眼前这群活宝一通吵反而让他破天荒的觉得凑个热闹也不是什么坏事,总比他早早的自己回家对着课本练习题发呆,连个电视都没得看好多了。叶修拿得起放得下,居然还一本正经的想了一番,最后对刘朗的意见表示了赞同,“撸串就挺好。”

 

又是一声欢呼笑闹,叶修就被一路扯着往最近的撸串摊位开拔了。

 

天还亮着,饭点也刚刚到。这个时间对于露天烧烤摊来说不算是生意好的时候,所以门口大喇喇的一排桌子随便挑,因为人少,上菜也快,炉子架起一烤一排,很快就堆满了一桌。都是年轻气盛胃口大的小伙子,没多久每个人手边都积了一堆签子,刘朗全程三句话不离叶修,夏晓忠身为一个尽职的狗腿子,很快也见风使舵的开始给叶修送笑脸,剩下二位倒是真心实意的对叶修的荣耀技术心服口服,一顿饭吃了一半,终于不见先前几人凑在一起冷不丁就要擦出点火药味的针锋相对。叶修自认话不多,可那是和黄少天比,素来他在学校里人缘也不错,只是放学总赶着回家,很少和同学有什么课下的约会。这次算来竟是初体验,再加上聊起刚才的竞技场皆是热血沸腾,话题滚雪球似的不肯停歇。

 

就在夏晓忠正脸红脖子粗的描述当时坐在他对面的那位气急败坏摔鼠标的模样的时候,几人的笑声还憋在嗓子眼没掉出来,略显空荡荡的大排档里却是又落座了一帮人,不多不少也是五个,好巧不巧恰好是半小时前刚被他们吊打并为此抱守嘲讽的高中生。

 

他们找位子的时候多半也是全场转了转,夏晓忠底盘稳嗓门大,随便一嚎都堪比气沉丹田,别说都在一家店门口了,就算在马路面也差不多能被人听个清楚。那位被拉出来鞭尸的倒霉催一听之下哪里还忍得了,登时就几个大步冲到了叶修五人坐着的位置跟前,几秒钟之后其余人也呼啦一下围了上来。

 

按照叶修对夏晓忠的了解,一般这种时候他就该怂了,他一怂,叶修只要再把刘朗按住就不会再出什么乱子,毕竟和五个人高马大的高中生在马路上打起来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这里离学校还那么近,没记错的话就烧烤摊所在的这个小区后门里就住着好几个嘉世中学的老师。他一边默默的咽下了嘴里的一口肉,把签子往桌子上一丢,感受了一下脑袋顶上的几道视线,意外地发现除了被夏晓忠点名嘲讽的那位之外,余下四个人盯紧的居然都是自己。

 

叶修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真要打起来,拿铁签子扎人会不会出人命啊?

 

作者有话讲:

 

这篇8w字了!然鹅剧情也就走了那么…三分之一。(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

 

再说一哈《初次见面,请多关照》番外的问题,点梗都看到啦,鉴于大噶点的梗都比较日常,而且都很可爱!会试着看能不能串起来写成一篇(或者两篇?)(一个flag),最后还是多谢各位喜欢小包砸!(笔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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